劳务队长
劳务队长仅仅是一个工作中的组长
劳务队长管理职责
1
、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必须持有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作业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本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
3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单位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用工单位的交底,负责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搬迁安全活动,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
5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6
、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也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7
、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总包单位项目管理部)申报劳务人员花名册、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定期公布发放情况并随时上报劳务人员动态情况。